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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社会基础的重组--《国史大纲 4.20.2北魏均田制》 - [读史小记]
上一章讲晋与南朝,这一章讲五胡与北朝,其实主要是讲北朝,因为五胡时的社会状态基本除了战乱就是战乱。《4.20.1 五胡时代的情况》跳过。
土地问题估计是历朝历代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农业社会里尤然。这个问题解决最好,最具历史影响力的非北魏的均田制莫属。北魏均田制与北周的府兵制后世一致认为是隋唐的重要奠基。均田制这个制度能够推行相对较为彻底跟当时政治、经济形势有莫大关系。由于战乱的因素,比之于南朝来讲,北朝的社会结构要新得多,没有象南朝士族那样强大的阶层(北朝士族的强大只体现在文化上,后来士族的“夺权”是一步步的不知不觉中完成的)。没有了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社会结构本身又处于重新整合之中,均田制就如此在历史上释放了它强大的力量。
此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
尤要者则在绝其荫冒,使租收尽归公上。,依然是中央政府与豪强争夺民众之继续表演。
北朝的三长与均田制,更有一层重要的意义。,政体上逐渐从氏族封建变为郡县一统,而胡、汉势力亦因此逐渐倒转。这个势力倒转的根源在于胡人在中原地区不得不照当时成熟的农耕社会的规则行事,不如此就会被历史所淘汰。这就是历史与文化的威力。 -
2009-09-19
兵匪一家--《国史大纲 4.19.5兵士的身分与待遇》 - [读史小记]
自古以来兵匪一家为常事,尤以乱世为甚。
春秋战国贵族为兵,充实完善了华夏文明的内核组成;两汉全民皆兵,奠定了中原王朝威慑荒远之地的基础。而军人从三国以来,即已与农民截然分途。,大抵“强者为兵,羸者补户”,晋武帝平吴,诏悉去州、郡兵,此乃复兵归农之意,惜不久天下即乱。碰上八王这乱这种事,无论之前做了什么都是徒劳。
东晋民归豪强,政府对兵役需要,殊感缺乏。于是有所谓“发奴为兵”。又有所谓“料隐为兵”。复有“罪谪为兵”。并及其家口。又强逼世袭兵役。上述措施,两汉时期有些也有,但那都是权宜之计,非为常态。政府无能之后呢,总是会想很多办法出来弥补,此谓有为无治,有治而无为也。“治”与“无为”,二者何为因果耶?
因此兵卒在当时的社会上变成一种特殊卑下的身分,,从军只是当苦役。
以上整个第十九章讲的是西晋与南朝的情况,五胡与北朝见下面二十章。 -
2009-09-05
追赶的制度--《国史大纲 4.19.4南渡之士族》 - [读史小记]
《4.19.3 西晋之户调制与官品占田制》跳过
前面提过九品中正制的异化,但异化归异化,基本制度本身还是不变的,说明士族在某方面还是很有地位。这一节讲是经济方面的制度,这节里发现这里制度是变了又变,这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制度涉及的人群比较广,受关注度比较大,另一方面也是士族在其中影响力下降的缘故。
南渡的士族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实力比之当时的南方土著是高出一截的,所不久之后整个社会舞台上就主客颠倒了。相应于此种情势下之赋税制度,则自度田收税转成口税。,税田制富多贫少,税口则富少贫多也。
南渡的士族虽然在新的地方占山占田,但最初那些人是不肯受当地地方政府政令的,美其名曰“侨寓”,人家还是要北上恢复旧家园的,暂时定居于此而已。这种情况当然中央政府就不爽,于是有“土断”之论。
“土断”是要侨寓的人,亦编入所在地的籍贯,一样受地方下放之政令。然咸康土断黄、白分籍(侨户土断者白籍,土著实户黄籍),依然有土断之名,而无土断之实。
然一弊方弥,他弊又起。宋、齐以后,侨寓的特权,似算取消,而因士庶不公开的影响,又引起更纷扰的冒伪问题,只要伪注籍贯,窜入士流,便可规避课伇。
大规格的伪窜冒改,使黄籍理无可理,究无可究。 -
2009-08-08
社会倒退--《国史大纲 4.19.2农民身份之转变》 - [读史小记]
上一节讲死了很多人,这一节讲活下来的人。
战乱年代什么都不正常,以往的社会生活结构被打破。农民由国家的公民,一变而为豪族的私属。实在是农民身份之降低。这是中央权威瓦解之后的正常结果。
一旦局势澄清,要恢复以往正常的秩序,这就出现没有足够的“农民”来维持这个社会的运转,多是一队队的士兵。于是有屯田之事。兵队代替农民做了国家的基本公民,管督屯田的典农中郎将,暂时便等于地方行政长官。
两汉以来的农民,以公民资格自耕其地,而向政府纳租。现在是政府将无主荒田指派兵队耕种,无形中,农田的所有权,又从农民手里转移到政府去。这一个转变最显著的影响,便是农民的租税加重。
其实屯田这事本是军事性质的,西汉时赵充国用这一手可是很在行的。再说三国时期其实还算是战争状态,在当时中原两淮之地残破情况下,用军队行屯田之事绝对是生产战争两不误的高明手段。
只是这个“无形”之中实在是太有威力,等到了要拨乱反正的时候就难了(见前面九品中正制的制度异化)。 -
2009-07-25
战乱残破--《国史大纲 4.19.1汉末之荒残》 - [读史小记]
这一章讲变相的封建势力下的社会形态,既讲社会形态就不得不提平民百姓了。虽然中国史籍对众生所涉甚少,但其历史沉浮之间还是能窥其一貌的。
虽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其中之苦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生活的艰辛与生命的挣扎固不可比,就战乱的大面积生灵涂炭而言,也非和平时期各种非正常死亡可比。
汉末之乱,有曹孟德诗“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为证。曹操无法在有生之年统一中国,固然与其碰上重量级对手有关,但中原之地民生凋零,而南方之业蒸蒸日上,其南北方人才物力此消彼涨也有莫大之关系。陈寿谓:“丧乱后人民比汉文、景时不过一大郡”,殆非虚语。即使把动乱之时控制力的衰弱无法精确统计户口的因素考虑上,就算是“二大郡”也令人为咋舌矣。
冷兵器时代的战乱对社会的摧残如此,热兵器时代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如非庞大的人口基数,人类医学、农业等方面的进步,上个世纪的战争可能早就把人类打回史前时代了。 -
2009-07-13
历史抉择--《国史大纲 4.18.6郡姓与国姓》 - [读史小记]
由两汉经学催生出魏晋南北朝的士族门第,历史似乎跟华夏文明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人类的历史进程就跟大自然的生态系统一样无时不在平衡其生生不息的运作,五胡乱华并没有从根本上打断文明的进程,更多的是对其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一些矫正。南北朝时期胡人汉化对文明注入的生命力在隋唐迸发出来的能量至今为后人所称道。
士族门第在南北朝的际遇有主观的因素,当然也有客观因素。
孝文之意,一面因为忻慕汉化,重视汉士族之门第;一面则实欲援借汉族门第制度来保有鲜卑族的政治地位。
若惟才是用,则鲜卑自不如汉人;论门品,则鲜卑以王室亲贵,尚可保其优势;所以较之南朝君臣的意态,恰相反对。就这样当时文化的传承者重新得以登上政治舞台并不断的发展壮大。
然平情而论,南方门第对于当时传统文化之保存与绵延,亦有其贡献。一个大门第,决非全赖于外在的权势与财力,而能保泰持盈远于数百年之久;更非清虚与奢汰,所能使闺门雍睦,子弟循谨,维持此门户于不衰。,堪称中国史上第一、第二流人物者,亦复多有。而大江以南新境这开辟,文物之蔚起,士族南渡之功,尤不可没。
要之,门第在当时,无论南北,不啻如乱流中岛屿散列,黑夜中灯炬闪耀。北方之同化胡族,南方之宏扩斯文,斯皆当时门第之功。固不当仅以变相之封建势力,虚无之庄老清谈,作为褊狭之抨击。 -
2009-06-08
此消彼涨--《国史大纲 4.18.5北方的门第》 - [读史小记]
《4.18.3 南渡后之侨姓与吴姓》、《4.18.4 当时之婚姻制度与身分观念》跳过
士族门第在南北朝的境遇跟南北政治较量的结果同出一辙。此一反映了儒学在国家政治层面的强大生命力,此二也不得不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
南北门第之不同:一、南渡者皆胜流名族,,其留滞北方不能南避者,门望皆较次。
二、南渡衣冠藉拥戴王室之名义,,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于胡族压逼之下,不得不厚结民众,藉以增强自己之地位,。故南士借上以凌下,北族则附下以抗上。
三、南方士族处于顺境,,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北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趋于团结为大家庭制。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愿再经心世务,乃相尚为庄老玄虚。北方士族处民族统治之下,既不能澄清驱攘,只有隐忍合作,勉力功业以图存全,故相尚为经术政务。
因此南方自东晋以至南朝,历代王室对士族不断加以轻蔑裁抑,而南方士族终于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齐、周,历代王室对士族逐步加以重视与援用,而北方士族终于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势力。 -
2009-05-31
儒之根本--《国史大纲 4.18.2学校与考试制度之颓废》 - [读史小记]
近代之前,中国绝对是世界上教育最普及的国家,这不得不归因于儒家的教化思想。前面《儒之功效》提到儒士得势就由其对年轻权贵的教育有关。也正是教育使儒业一代代的往下传,愈传之愈广。六朝弃孔孟而好庄老,其国家的教化功能即大不如前矣。
中央的尊严已倒,王政转移而为家教,自然高门子弟不愿进国立的太学。
国立太学的传统教育为六经与礼乐,而当时名门世族的家庭风尚,是庄老与清谈。六经礼乐本求致用,庄老清谈则务于自娱。
宜乎南朝立学,皆旋立旋废,亦仅为具文而已。
当日具社会责任感惟儒士而已,不借重于此阶层,势难重建政治。 -
2009-05-23
制度异化--《国史大纲 4.18.1九品中正制与门阀》 - [读史小记]
人类社会是个很复杂的系统,管理这个系统由此产生了很多制度,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制度。制度设计者的初衷无疑都是煞费苦心的,有人想解决一些问题,有人想解决一世问题,当然也有人想解决终极问题。但社会的变迁,民情的各异,科技的进步都使制度的演进跟设计者的意图大相径庭。九品中正制即制度异化的一个例子。
三国丧乱之际,“人士流移,考详无地”,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杂进。,要对此情况加以救挽,于是有魏尚书陈群之“九品官人”法。
此制与州、郡察举有相异两点:
一、州、郡察举之权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则为中央官之兼职。
二、州、郡察举只为士人进身之初步,至于以后在官职位之升降与转移,则与察举无关。九品中正,,官位之升降,乃不系于居官服务之成绩,而操于中正之“品状”。
上述二点,我们用今天的眼光看缺陷明显,但如果我们考虑三国丧乱这个事实,就不能对陈群们求全责备了。此虽为军政状态下一时之权宜,然其初“犹有乡论余风”。
关于第二点,魏夏侯玄已求矫正。但当魏、晋之际,,夏侯玄不免杀身之祸,,难见实施。
关于第一点,西晋统一以后,刘毅、卫瓘、李重诸人均有论列。,然而当时世族门第这势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为他们安立一个制度上这护符。
在此形势下,故家大族,虽无世袭之名,而有世袭之实,因此这一个制度终于不能废弃。 -
2009-05-17
势无可挡--《国史大纲 4.17.4北齐北周文治势力之演进》 - [读史小记]
北魏末年之乱及东西魏北周北齐初年在汉化上的倒退只是历史发展中的一个小波折,无论你是胡人还是汉人,是胡化汉人还是汉化胡人,要统治这样的疆域与人口,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重用士人并用他们的一套理论是不二的选择。
北齐在地理和人物上,都承袭着洛阳政府之遗传。高欢一家,虽是一个汉、鲜混杂的家庭,然而汉人的势力,很快在北齐的政府下抬头。杨愔尤称当时经学名儒,事高洋,时称“主昏于上,政清于下”。
士人为县,尤见齐政渐上轨道。
北周苏绰的《六条诏书》更是直接奠定了其吏治的理论基础。官吏在政治上的责任,现在又明白的重新提出。而当时官吏的任用,尤能打破历来氏族门第的拘絯。
盖北周僻在关西,洛阳鲜卑贵族,去者无几,故苏绰得教宇文泰打破门第,拔才任用。如此,则鲜卑族自见湮沉,汉人自见胜骧,实为北周汉化一更要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