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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之霸--《国史大纲 2.4.3齐桓晋文之霸业》   - [读史小记]

Tag: [历史 读书 国史大纲 ]

春秋之霸业,以西周之王业视之,多有力征;但以后世之帝业视之则多为文,其犹有浓重之贵族气息。如果从文化的高度来审视春秋争霸,则可视之为后世之秦的六合一统作了文化的过渡。

自周室东迁,西周封建一统之重心顿失,诸侯如纲解纽,内外多事,亟亟不可终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残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说是变相的封建中心。

齐桓会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预。其次为鲁、郑、陈三国,各得十次。又次为卫,得九次。又次为曹、许,各得七次。其间尤以齐、鲁、卫、曹、郑、宋六国,可谓诸夏之基本结合。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一期,大率在东部与中部,乃黄河下流东部一带及黄河中游南岸之结合也。

晋初始不预盟,专务侵吞,自重耳返国得位,完成了内部的整合才图霸业。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二期,东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黄河中游之北岸了。

大体西自河、渭之间,东达太行山两麓,黄河北岸,皆为顽强之群狄所出没,其势又时时越大河而南。诸夏得齐桓、晋文之霸政而稍稍抑其凶焰,实为春秋时期华、戎交斗一极剧烈之战阵。

春秋霸业,以晋为长。这中间有一个深层的原因是晋自献公以来,即不蓄养群公子。故晋大夫多用异姓,得因材器使,较之鲁、卫、齐、宋诸邦多用宗室臣者为优

春秋时期大部时间为晋、楚争霸时期,争来争去最后没什么结果,最后有弭兵之会。此可谓诸夏结合之第三期,于东、中、北三部以外,又加入中南部,即南方之中部,江、汉流域之楚国也。自此而诸夏得一相当时期之和平,宋有六十五年,鲁有四十五年,卫有四十七年,曹有五十九年,郑有四十三年,均不被兵

在此进展中,诸夏结合之团体亦遂逐次扩大,为中国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统郡县国家之酝酿,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结束





 
紫冠道人 发表于 2008-04-28 11:01 | 引用(trackbac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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